注:
1.属于增设课程或课程学时调整的,需要在申请变更时及时编写调整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备查。
2.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变更后,需附上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作为附件。
3.本表一式二份(可复印),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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