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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关于2024年“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7

                                      

各中心、分院,产业学院、创业学院:

为深入推进课程教学改革,规范课程建设流程,依据《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4年)》(绵城院字〔2024〕19号)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公布2024年“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绵城院字〔2024〕73号)文件所列研究周期为1年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基础材料

1.项目立项文件:提供立项通知文件

2.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版本,与立项时提交的申报书保持一致。

3.中期检查表:提交签字版本,真实反映项目中期进展情况。

4.项目结题申请表:完整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全面涵盖项目实施全过程。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前期办理过变更手续的,需提交签字版本的变更申请表

(二)成果材料

1.课程资源:提供课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课程资源,包括教学大纲、考核大纲、教案、课件、教学视频、试题库、案例库等。其中教学大纲、考核大纲、教案需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模板要求;课件、教学视频、试题库、案例库可提供资料链接地址或电子材料。

2.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页,以及论文检索证明(如知网、万方等数据库的检索截图),期刊影响因子证;若论文已被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需提供录用论文及论文录用通知。

3.教材:对于已出版且与课程建设相关的教材,需提供教材封面、版权页、目录出版合同或出版证明。同时,附上教材的使用情况说明,详细阐述教材在本校及其他高校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反馈等信息。

4.专著:提供与课程建设相关的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出版合同或出版证明

5.专利:若课程建设过程中产生了相关专利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所提交专利应与课程教学内容密切相关,能够充分展现课程的实践应用价值和创新性。

6.软著:对于课程建设过程中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成果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该软件应具备一定的教学功能和应用价值,能够有效辅助课程教学或解决课程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7.其他:教学改革案例、学生学习成果展示等,需提供充分的支撑材料

各项目需根据课程建设实际情况,若涉及以上成果材料,严格按照相应成果要求准备支撑材料。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教师自评

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全面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填写《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及《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2),准备项目开展及成果支撑材料,并通过“绵城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结题所有材料。

(二)教学单位审核

各教学单位组织对本单位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相关成果进行审核,审核方式可多样化。审核结束后,汇总本单位项目检查情况,填写《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形成结题验收检查总结(总结模板详见附件4)。

(三)教务处评审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依据各项目申报书及《绵阳城市学院课程建设标准》,对所有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验收意见。优秀项目将全校推广示范。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自评,如实填写《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精心准备项目开展的支撑材料。填写内容应详细、准确,坚决杜绝虚报、瞒报项目建设情况的行为。

2.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结题验收检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学校对于自立项以来未按计划开展工作和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将给予验收不合格的结论。已到期项目如需延期执行,必须填写《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延期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且延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2025年11月30日。

4.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纸质档(一式一份,A4纸张双面打印,按项目统一装袋)和电子档;延期结题申请表于2025年6月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游仙校区行政中心105,李老师:0816-6285400



绵阳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