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分院、产业学院、创业学院:
为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高质量教材建设与培育工作,根据《绵阳城市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绵城院字〔2024〕99号)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教材建设项目的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公布2024年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绵城教字〔2024〕8号)所列研究周期为一年的项目。
二、结项材料要求
1.项目立项文件:提供2024年教材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项目申报书:提供签字版本,须与立项时提交的申报书保持一致。
3.中期检查表:提交签字版本,真实反映项目中期进展情况。如中期检查结果为“暂缓通过”,需另外提供签字版本的中期检查整改报告。
4.项目结项报告:完整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全面涵盖项目实施全过程。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前期办理过变更手续的,需提交签字版本的变更申请表。
6.教材:提供教材的完整书稿(电子版),档案袋中只需提交教材目录。
7.其他成果及支撑材料。
三、结项验收程序
(一)教师自评
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全面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填写《绵阳城市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准备项目开展及成果支撑材料。
(二)教学单位审核
各教学单位组织对本单位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相关成果进行审核,并汇总本单位项目检查情况,填写《绵阳城市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2),形成结项验收检查总结(附件3)。
(三)教务处评审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依据各项目申报书及《绵阳城市学院教材建设质量评估标准》,对所有项目的结项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验收意见,并对验收通过的项目组织出版。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项目负责人需高度重视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如实填写《绵阳城市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项报告》,准备好项目开展的支撑材料。
2.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结项验收检查工作,对于其他延期的项目,要加强督促,确保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结项。
3.学校对于自立项以来未按计划开展工作和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将给予验收不合格的结论。本次验收工作,不再接受项目延期申请,此前已申请延期的项目,本次验收无需提交相关材料。
4.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前提交项目结项材料纸质档(一式一份,A4纸张双面打印,按项目统一装袋)和电子档。
(详见绵阳城市学院教务处)
附件:1.绵阳城市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项报告
2.绵阳城市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
3.绵阳城市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总结
4.绵阳城市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项档案袋标识
绵阳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